香港有限公司名稱命名指南

香港有限公司名稱命名指南


香港註冊公司有兩種類型:一種是有限公司,一種是無限公司。一般在港註冊的99%都是有限公司。香港公司的命名自由度相對較大,對註冊資金、關鍵字等限制較為寬鬆。

香港公司命名:

按照香港《公司法》規定,香港公司不論註冊資金大小,政府允許公司名稱含有國際、集團、控股、實業、投資、基金、出版社、物流、建築、旅遊、財務、學院、醫療保健、中心、研究所等字眼;公司名稱前面還可以加上自己喜歡的地名,如:法國、美國、中國、香港等;香港公司必須有英文名稱,中文名稱可要可不要,而且公司必須以英文“LIMITED”、中文“有限公司”結尾;

注意事項:

1、公司名稱不宜太長;
2、公司名稱不能中英文混用;
3、公司名稱不宜與知名品牌相同;
4、除非另行申請牌照,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包含“銀行”、“保險”或者可能令人誤會該公司與政府有任何關係的字眼;
5、 雖然香港《公司法》不要求公司名稱必須與業務範圍相關,但建議公司名稱的選取應符合實際,太誇張或者與實際業務不相符的名稱的易導致客戶誤解。

公司名稱選取不當的弊端:

公司名稱若是選取不當,容易導致客戶匯款時把公司名稱漏寫,或因太長而導致匯款單填寫不下,須產生額外費用更改匯款單等,在各個流程影響公司的形象和運營。

常見問題:

香港註冊公司之後可以改名嗎?
答:可以。一般情況下選擇專業機構代為辦理是最為方便快捷的方式。由相關機構製作更名協議和更名政府檔給客戶簽注,約10個工作日後即可辦理成功。值得注意的是,更名後新的註冊證書會體現舊公司名稱,且新註冊證書上的日期為更名日期而非註冊日期。

公司名稱作為公司組織的對外標誌,其識別度、知名度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公司的運營與發展。一般情況下,公司在取名前可選擇專業的管理諮詢公司等仲介機構進行名稱諮詢與核查,以提高成功通過的幾率,並更好地避免日後不必要的名稱、品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