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出口是否需要報關?

香港公司出口是否需要報關?

問:大陸買產品,在大陸辦公。大陸公司報關把全套單据寄給我司,那我司賣產品給國外客戶時,是不是也要報關,需要經常去香港。

答:
首先,香港公司是境外公司所以不能處理大陸的出口報關。報關不是您香港公司報關,而是大陸的出口企業去報關。

其次,貨物運輸業不需要運到香港,可以直接從大陸報關出口,貨物直接運到海外那裏,bvi公司。您人也不用經常去香港。

三方貿易中單据操作如下:

1、Commercial Invoice 賣方做您們香港公司名址

2、Packing List 賣方作您們香港公司名字

3、B/L 按規矩,B/L的Shipper應該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緻,如果是您們自己找的Forwarder(我是指您們自己聯係並且由您們付運雜費包括海運費保筦費等等),那很簡單,您直接告訴他們 Shipper應該怎麼打就是了。您付給他們運雜費您就是貨主,他們不會筦報關申請人(代理公司)名稱是不是和B/L之Shipper一緻的。所以最好不要用代理公司的Forwarder,以免麻煩,商務中心

如果是客戶指定Forwarder,FOB成交的話,只要這個Forwarder的費用是您們付的,您們是他客戶那也問題不大,讓他們Shipper出您們香港公司名址就OK了。

4、C/O 必須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沒法作的。自然C/O上的發貨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不過這沒什麼關係,下面再說。但是有一點非常重要, C/O上顯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您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發票之Invoice Number一緻(下面Form A同理)。

5、Form A 必須要代理公司才能作,同上。一般C/O或Form A客戶只要其中一種的,看國別地區來了。

6、許可証:也不能由香港公司出,所以賣方名字也不能是您們香港公司,不過許可証應和C/O、Form A同類,賣方名字和箱單發票不一緻沒有關係。

7、除C/O、Form A和許可証外,所有其它亂七八糟的檔都可以您們自己香港公司出(比如有些信用証裏規定的保証未使用童工/非法勞工証明啊之類的),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單發票的發貨人一緻。

然後牽涉到的就是客戶需接受第三方單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您直接向客戶說明,請他確認接受,一般都沒有問題(至少歐洲是這樣),因為他們清關的時候他們的海關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戶自己,跟他們的法律規定沒什麼關係。

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戶郵件或傳真確認接受第三方單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話,記得一定要客戶在L/C裏注明一條: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您就麻煩了,最輕的也是單証不符單單不符,等著不符點扣款吧(50-150美金沒了),嚴重的客戶有權拒收拒付,那就情況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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