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報:稅收收入穩步增長 稅收結構不斷優化

中國稅務報:稅收收入穩步增長 稅收結構不斷優化
自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全國稅收收入也穩步增長。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2003年~2011年,我國稅收總 收入(不包括關稅和船舶噸稅,未扣減出口退稅,下同)達47萬多億元,年均增長21.6%,為支援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和改善民 生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可靠的財力保證。
    10年來,我國稅收收入穩步增長,輕鬆邁過一個個“萬億元”臺階。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我國稅收收入為20914億元;2005年突 破3萬億元,為31745億元;2007年稅收收入突破4萬億元、5萬億元兩個臺階,達50846億元;2009年突破6萬億元,為65472億 元;2010年稅收收入跳過7萬億元臺階,突破8萬億元,達80747億元;2011年突破9萬億元,達99565億元。2012年,稅收收入突破10萬 億元沒有懸念。這些稅收為支援國家經濟建設,保證社會穩定,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準,提供了充足的財力保障。
    稅收的大幅提高,首先得益於國民經濟快速增長。10年來,我國經濟穩定發展,國內生產總值(GDP)的快速增長,直接帶來稅源的壯大,為稅收收入的快速增 長奠定了基礎。同時,稅收的增長是稅務機關不斷完善稅收征管體制和機制、全面強化科學管理和依法治稅水準不斷增強的具體體現。近年來,全國稅務系統和稅務 人員積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部署,積極落實科學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管理的工作思路,採取各項措施完善各稅種管理,優化業務流程和納稅服 務,不斷提高稅收征管的品質和效率,保障了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使稅收收入不斷增長。
    10年來,全國稅務系統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稅收征管品質和效率不斷提高。自 2002年以來,我國宏觀稅負逐步提高,從2002年的14.1%提高到了2011年的21.05%,提高了6.95個百分點。稅收彈性係數也在大於1的 水準波動下降,逐步趨向合理區間。
    黨的十六大以來的10年不僅是稅收規模持續擴大的10年,也是稅收結構不斷優化的10年。10年來,貨物和勞務稅繼續保持主體稅收地位,收入總量不斷增 長,但其在稅收總額中的比重不斷下降。2002年,貨物和勞務稅收入占稅收總額的比重為67.55%,2011年,這一比重為59.08%。10年間,比 重下降8.47個百分點。與此同時,所得稅比重明顯提高。2002年,所得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為21.97%。此後幾年,這一比重逐年提高:2004年為 22.03%,2005年為23.96%,2006年24.65%,2007年為25.29%,2008年達到26.76%。2009年~2011年,所 得稅占總體稅收的比重始終保持在24%~26%之間。10年來,財產行為稅在稅收總額中占比也逐步提高。2002年,這一比重為8.37%,2011年比 重為13.09%,提高4.72個百分點。
    從區域結構看,在國家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驅動下,10年來,東、中、西部地區向著稅收與經濟良性互動的方向發展,稅收收入穩步增長。東部地區稅收 從2002年的11944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64907億元,增長5.4倍。中部地區2011年稅收比2002年增長5.7倍。西部地區受益於國家西 部大開發戰略,稅收增長最快,2011年稅收比2002年增長6.5倍,占全國稅收總額的比重也由2002年的14%提高到2011年的16.2%。